各学院、各位老师:
计财处于近日发布《关于部分项目经费截止使用到2013年8月31日的通知》,要求各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8月31日前列支相关项目经费,逾期计财处将收回项目经费余额。
由于部分待清理经费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将向计财处提出继续使用未结题项目经费的申请,将其经费使用期限延长至项目结题。
基于对科研项目经费后续研究需要的考虑,经与计财处协商,已经结题科研项目的校内经费若因课题研究需要、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请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4月22日前提出经费结转使用申请(申请表见附件)。 经结转的项目经费可以继续使用,09年之前立项的项目可申请延期使用至2014年8月31日;09年及之后立项的项目可申请延期使用至2015年8月31日。
请各项目负责人在经费使用截止期前抓紧时间,合理使用经费。
科学技术处项目的结转申请表送到行政楼705B, 联系人:张红梅,86596003
人文社科处项目的结转申请表送到行政楼703A, 联系人:潘从义,86596018
科学技术处 人文社科处
2013-4-3
附件:结题项目科研经费结转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