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班级各社团:
温州市第三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已在开展中,为了丰富大学生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在温高校校园文化艺术交流,提供广大学子展示自我展示风采的平台,请各单位积极宣传和动员。现将本届文化艺术节相关活动的说明和参赛要求通知如下:
Ⅰ温州市第三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影视模仿秀比赛规程
一、校内选拔
请将选送节目登记表(一式一份,需盖公章)、所演影视节目片段及人物介绍(共300字以内)和背景音效视频于5月报送至黑料官网
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黑料官网
团委407办公室。联系人:陈建跃,联系电话:86680816,手机:15067800011。
二、比赛主题
闪亮青春,我行我秀
三、比赛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5月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队伍:在温各高校以组队方式参赛。
(二)影视作品要求:主题突出,格调高雅,健康向上,集思想性和艺术性于一体,不限制国家和年代,时间8分钟内。
(三)比赛形式:主持人简要介绍影片背景、所模仿片段的情节及人物,再由参赛队伍模拟剧中情节进行现场表演(现场需提供背景音效,8分钟内)。
五、工作安排
(一)初赛。2012年5月初,各高校自行组织选送优秀节目参加市级复赛。。
(二)复赛。时间:2012年5月10日,地点: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二楼。采用现场表演方式,选出前12支团队参加决赛。
(三)决赛。时间:2012年5月21日,地点:温州医学院茶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六、比赛评比标准
(一)内容、形式等符合比赛通知规定要求,主题鲜明突出,格调高雅,健康向上,具有正确的历史观、价值观,体现时代精神;超时等违规视情况作减分处理。
(二)既尊重原剧,又有一定的创造;人物塑造鲜明,富有个性。
(三)表演大方自然、真实生动、富有激情;发音清楚正确、语音语调自然流利,感染力强。
(四)舞台效果好,道具、布景、服装服务剧情,各演出方面配合恰当、默契,效果良好。
七、奖项设置及评比方式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由决赛专业评委(占80%)和大众评委(占20%)根据评比标准评选产生。大赛同时设“最具潜力奖”、“最具风采奖”两个单项奖。其中“最具潜力奖”由决赛专业评委评选产生,“最具风采奖”由决赛大众评委评选产生。
八、报名表见附件1
Ⅱ温州市第三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摄影比赛规程
一、校内选拔
请将参赛作品于5月15日前交至黑料官网
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黑料官网
团委407办公室。联系人:陈建跃,联系电话:86680816,手机:15067800011
二、比赛主题
和谐温州,多彩生活
二、作品内容和要求
(一)作品内容要反映建党90周年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市人民建设新温州的和谐人文景观、伟大成就和美好生活,新面貌新气象。
(二)参赛作品黑白或彩色不限,胶片或数码不限,摄影器材不限。经暗房特技处理和电脑后期制作的作品不得参加评选。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及裁剪等适当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的技术处理。
(三)接受单幅照片或组照。组照不低于4张不超过7张。每位参赛者最多提交6件作品。
(四)作品制作为长边10英寸照片,方片要求8英寸×8英寸,投稿作品请勿装裱,作品背面需写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院校、拍摄时间、拍摄地点、联系电话等资料,并附1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五)请参赛者将需要上交的所有文件(包括作品)放于一文件夹内或刻录成光碟。
(六)请提供底片或电子文件。数码照片应为JPG格式,不得小于3MB。凡没有提供底片或电子文件的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四、征集规则
(一)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如出现剽窃等侵权行为,比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侵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参赛作者必须为在温高校在校大学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
(三)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负责。
(四)主办方享有对获奖作品非商业性质的展览和编辑宣传品、画册的无偿使用权。
(五)作品投稿:将作品交到各协办院校的比赛负责处,再由各协办院校整理统一交到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六)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不退稿。
(七)所有参赛作品,作者一经递交,将视为同意执行本次比赛的所有规定,主办单位拥有本次活动的解释权。
(八)征稿从即日起至2012年5月4日截止。
五、奖项设置及评奖
(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二)评选方式
(1)初赛:即日起至5月初由各院校自行举办摄影比赛,从中评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复赛。
(2)复赛:5月5日—5月25日,由摄影专家组成的评委会,从各校征集的作品中评出30幅优秀作品入围决赛。
(3)决赛:5月26日—6月10日,从复赛评选出的30幅优秀作品,从中再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所有获奖者均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
(4)邀请温州市摄影专家担任评委,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原则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和获奖作品将在温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和选登。
六、展出
获奖作品将在部分高校巡回展出。
七、报名表见附件2
Ⅲ温州市第三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DV比赛规程
一、校内选送
请将参赛作品5月22日前交至黑料官网
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黑料官网
团委407办公室。联系人:陈建跃,联系电话:86680816,手机:15067800011
二、比赛主题
青春·使命
三、比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2年4月至2012年5月)各高校组织校内评选。
第二阶段(2012年5月)各高校报送参赛作品。
第三阶段 (2012年6月)组委会对上报作品进行评审。
四、参赛形式及要求
(一)参赛者按照比赛活动主题,自行策划拍摄,制作参赛作品。参赛作品分为DV剧、纪录片两大类。
(二)参赛作品要反映时代特征,展示青春风采,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和谐;紧扣主题,立意独特,构思精巧,内涵丰富,视觉效果良好,思想积极向上,内容健康活泼。
(三)参赛作品一律采用DVD光盘提交;必须要有对白、旁白字幕;画幅是16:9的字幕都放在画幅下面的黑边上,画幅是4:3的字幕都放在画幅下方;字体颜色为白色,字体为黑体,字号为四号;格式为DV或DVCAM;制式为PAL;画幅为4:3 或16:9;声音为48KHZ;解像度为标清(SD)水平解像度(即DVD质量),大于500线;作品时长在30分钟以内。
(四)每件参赛作品均需附上作品申报书以及主创人员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五)参赛作品体裁、风格、类型均不受限制,但必须为作者原创且未经公开发表的作品。
(六)作品评审完成后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七)参赛作品须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需具有原创性,比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引起的版权纠纷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主办单位享有对参赛作品的复制、发行、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汇编和进行公益宣传等无偿使用权;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所有。
五、作品报送要求
(一)各高校在组织本校活动的基础上统一将作品报送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团委。联系人:施海肖,联系电话:0577-88428835,手机:15957772950。
(二)本科院校报送作品不超过6个(每类不低于3个),其他高职高专院校报送作品不超过4个(每类不低于2个)。
(三)报送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31日截止。
六、奖项设置
(一)作品奖
按照DV剧、纪录片两大类分设一、二、三等奖;每个类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二)优秀指导教师奖2名,每个类别各设1名。
七、 版权及法律说明
(一)参赛者提交的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团队合作可联名参加),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和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二)所有参赛作品,组委会与合作组织将有权无偿在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公益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非商业性活动,参赛者拥有版权和著作权。组委会将以参赛信息表中的填写情况作为获得版权的法律依据,因参赛信息表填写结果所产生的所有版权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解决。
(三)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所造成的作品丢失、损毁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损毁责任。
(四)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八、报名表见附件3
关于校内选拔作品参加温州市第三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系列子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