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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黑料官网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浏览人数: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12-02-23
发布人:
林爱菊
发布部门:
人事处

各部门,各学院: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培养造就适应我省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浙委办〔2011〕15号)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新性理论成果,或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重要发明创造、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具有战略思维、善于管理、市场运作能力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丰富和完善学科理论,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家学者,以及其他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取得较成绩的青年优秀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专业知识扎实,学术视野宽广,能跟踪本学科专业前沿领域,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核心带动作用强,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三)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资助项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在国内外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出版过具有重要学术技术价的著作,取得了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科研成果。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三、名额及资助标准

2012年度共选拔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250名,其中第一层次50名、第二层次200名,分别由省财政资助每人8万元、4万元,培养人员所在单位按1:1比例配套资助。

四、推荐评选程序

(一)各设区市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和省直、中央部属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培养人员的推荐工作。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重视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及时把企业和科研一线的年轻优秀人才选拔上来。各地、各部门推荐的人选须征求同行专家意见后,报送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单位)报 送的推荐人选开展资格审查,并根据推荐人选的学科专业情况,分类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提出人选建议名单报省联席会议审定;

(三)经省联席会议审定的培养人员,由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合发文公布。第一层次人选一般从已入选第二层次的培养人员中产生。经专家评议推荐,联席会议批准,有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第二层次申报人员也可破格列为第一层次培养人员。申报人员中符合年龄条件的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钱江学者)可直接列入第一层次进行培养,不占指标,不予重复资助。

五、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在4月6日前向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以下材料:

(一)申报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综合报告1份,综合报告要求对人选的数量、产生程序等作简要说明,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表式见附件1,用标准A3纸打印,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表式见附件2,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附件证明材料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

时间:3月31日;联系人:林爱菊,联系电话:8072

申报表.doc 推荐人员一览表.xls

黑料官网 人事处

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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